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结束

发布日期:2015-06-03 10:05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商务委员会(市粮食局)



对外贸易是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95号)文件精神,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实现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杭州外贸健康平稳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推动外贸结构调整

(一)推动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协调发展。支持有创新能力的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和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形成一批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

(二)推动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劳动密集型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强化机电、高新技术、新兴产业、信息技术、新能源等行业的综合国际竞争优势。继续巩固和提升纺织、服装、箱包、鞋帽、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占比。

(三)加大服务贸易发展支持力度。以“打造最具价值服务外包城市”为主线,依托重点行业、领域的特色优势,完善服务外包政策服务体系,推进离岸与在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依托杭州市鼓励文化贸易政策措施,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开展服务贸易专题研究,逐步建立分行业、分领域推进机制,重点推动文化服务、研发设计、技术与软件以及国际物流等服务出口,并把现有服务外包扶持政策逐步覆盖至重点服务贸易领域。

(四)注重进口和产业发展的结合。支持企业对智慧经济、信息经济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为我市智慧经济、信息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导企业“进口机器换人”。重视对消费品的进口,扩大一般消费品的进口,借助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进口与国内流通相衔接。

二、加快提升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加快出口品牌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建立品牌推广中心,推介拥有核心技术的品牌产品。鼓励企业创立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品牌,大力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开展海外维权。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4〕72号)文件精神,开展杭州市出口品牌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以质量、效益、发展、诚信为重点的出口品牌动态认定管理体系,积极培育省、市两级出口名牌,推广出口品牌国际市场宣传,不断提高自主品牌出口占比。

(二)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以建设中国(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为核心,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要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电商企业通过“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把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提升信息经济时代我国对外贸易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三)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培育力度,发挥具有一定规模的传统流通型外贸企业的综合服务功能,整合通关、收汇、退税、物流、融资、保险等资源,为中小外贸企业服务。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创新服务功能和手段,为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四)发挥进出口基地和平台作用。依托出口基地、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我市传统优势商品竞争力。充分发挥外贸出口基地和平台的要素集聚功能优势,助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出口的量、质、效并举。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平台给予政策扶持。

充分发挥省、市两级进口平台和进口保税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的作用,利用O2O等新型互联网商业模式,做好进口商品在集聚、展示、交易、物流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进口便利化,提高进口占我市外贸总额比重。

(五)发挥“走出去”的带动作用。大力推动杭州装备“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提升合作层次。着力推动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制药等行业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境外产业合作,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技术和营销网络等并购。鼓励企业在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采购杭州本地产品,促进本地产品的出口。对企业开展重大项目国际合作和工程承包,“走出去”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扶持。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品牌、技术和生产线并购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带动我市产品出口。强化境外生产型企业的营销机构建设,通过境内外产业分工协作,带动境内主体的产品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利用海外仓优势带动我市产品出口,建设集产品展示销售、设计研发、售后维修等多功能综合平台。

(六)争取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将杭州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城市,在我市具备条件的商品集散地或特色商品专业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三、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一)深化沿线经贸合作。稳定杭州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优势产品对沿线国家出口,抓住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带动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标准、服务出口。顺应沿线国家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加快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与相关国家开展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及准入谈判,扩大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扩大自沿线国家进口,促进贸易平衡。

(二)鼓励企业走出去参展。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商务部、国家贸促会、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市商务委、市贸促会等部门以及各区、县(市)拟在境外组织开展的各类重点展会。发布《杭州市2015年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境外重点展会及推荐展会目录》,鼓励企业到“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走出去参展。加大组展、办展力度,优化参展线路,降低企业参展成本。

(三)加快建设国际展会服务平台。推动出口市场从传统市场为主向“一带一路”多元化市场全面发展,提高“一带一路”市场在我市外贸中的比重。充分发挥我市专业会展机构、企业作用,构建集市场开拓、品牌培育、电子商务、融资支持等服务为一体的杭州“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平台暨海外展会平台网络体系。到2020年,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亚、东南亚、中东欧、西亚北非、南亚等地区培育打造五个国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由杭州市政府主办的国际会展平台。

四、优化外贸环境

(一)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认真分析我市外贸企业近年来的通关便利化情况,加强与海关、商检部门的沟通,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海关、商检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配合海关、商检部门完善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等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优化检验检疫流程。

(二)加强外贸风险防范。增强外贸风险防范的意识与能力,组织开展WTO规则、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应对等业务培训。加快省、市二级外贸预警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其及时收集发布预警信息、动员涉案企业参与案件应诉、引导行业自律与企业提升发展等方面作用。完善政府、行业组织、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的“四体联动”机制,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各类案件,重点应对好“反补贴”案件,抓好产业损害预警与调查工作,维护企业和产业安全。

(三)完善外贸运行监测研判。加强部门、区、县(市)之间的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大外贸企业运行调查监测平台功能,密切关注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运行状况,及时跟踪国内外各种因素变化对我市外贸的影响,提高政府决策和服务水平。

五、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市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对出口业绩显著的区、县(市)给予奖补。鼓励各区、县(市)安排支持外贸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共同支持外贸发展。用好国家和省级财政对我市外贸发展的支持资金,落实好扶持中小企业的财税帮扶措施,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发展。

(二)加大税收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外贸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外贸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外贸企业的投融资渠道,拓展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信贷支持。搭建政银合作平台,研究出台重点外贸企业融资贴息政策,缓解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开发推广运用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规避汇率和结算风险的金融产品。继续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扩大外贸企业抵押担保物范围。鼓励外贸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针对外贸企业开展增强主动规避汇兑风险意识和提升汇率避险工具运用能力等业务培训。

(四)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申报单证齐全真实、对应单证的信息准确无误且审核无发现骗税疑点的出口业务,要加快完成退(免)税审批手续,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和跨境电子商务邮包出口等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打击骗退税行为,防范出口退税风险。

(五)加大信保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防风险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与渗透率,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绩效。加大对品牌企业、A类、AA类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外贸出口。对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予以重点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主体。

六、加强统筹领导

(一)加强协调考评。加强与海关、外管、国税、检验检疫、信保、银行等涉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建立分管市长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外贸工作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建立协调机制,增强协调力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外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改善外贸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稳定外贸增长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对外贸工作先进的区、县(市)领导班子分档分级表彰奖励。同时,加大通报督查力度,按月进行通报,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要进行约谈督促。

(二)加大服务力度。深化外贸企业服务活动,加大外贸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外贸企业用好用足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快培育A类、AA类外贸企业。对稳定外贸增长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以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采取重点联系、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和“一企一策”等方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组织落实。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市)要充分认识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贯彻落实国家、省级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措施,制定本地区稳增长的具体政策,重点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外贸目标任务,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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