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1 10:25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商务委员会(市粮食局) |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投资合作局: 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简称“消博会”)将于2016年6月9日-12日在宁波举行。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消博会的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展会名称: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 展会时间:2016年6月9日-12日 展会地点: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展路181号) 主办单位:商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浙江省商务厅、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展区设置 第十五届消博会共设展位4000个,设家居用品及装饰品展区、厨卫用品展区、进口及服务贸易展区。本届消博会将进一步加大招展与招商力度,参展企业将来自近20个省(市)、自治区和10多个国家和地区。预计到会客商将达到30000名。相关情况可登录消博会官方网址:www.cicgf.com查询。 三、展位费用 (一)展位费:人民币6000元/个(3X3) (二)为鼓励企业参展,将对展位费给予重点支持。参展企业先按规定交纳展位费,在省、市兑现政策时,按规定给予扶持。 四、组展要求 (一)根据省商务厅下达的展位数,结合往届参展企业情况,我委制定了各区县展位分配任务(详见附件1),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各类消费品出口企业参加本次博览会。本届继续取消家纺服装展区,其相关产品并入进口及服务贸易展区;参展产品中不接受珠宝玉器产品和国内食品产品。 (二)根据省商务厅下达的中东欧招商任务数,我委制定了各区县中东欧展国内采购商分配任务,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中东欧国家参展企业及产品情况,推荐组织当地有意与中东欧国家进行商务交流、采购中东欧国家商品的外贸企业、代理商、经销商等采购商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赴宁波参会,并帮助相关企业与参展中东欧客商开展业务洽谈活动。 (三)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统一将消博会杭州企业参展报名表(附件2)和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采购商报名表(附件5)汇总后报送我委(外贸处)。 联系人:来一青 电话:85175967 传真:85164225 邮箱:1015099924@qq.com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 201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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