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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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及钱塘新区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要求,现组织2021年度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针对2020年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且符合目录条件(见附件二)的产品及技术给予贴息支持,具体申报资质、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及补贴方式详见附件,企业可进入浙江省进口管理平台注册申报(网址:http://jkgl.zcom.gov.cn/jktx/#/login)。 由于申报时间紧,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需在1月18日之前递交辖区内企业完整申报材料至我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联系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相应要求及时申报。
杭州市商务局 2021年1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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