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6 15:55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0】128号)要求,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申报材料已由属地拱墅区商务部门审核转报,杭州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评审并通过,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2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市民群众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杭州市商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路1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5062388R

举报受理电话:0571-85257708,85257652

举报受理电子邮箱:swj@hz.gov.cn

举报受理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304

邮编:310026

监督电话:0571-85257651



2021年7月26日

杭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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