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5 访问次数: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2016〕93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的通知》(浙商务发〔2021〕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指定并下发了《杭州市商务局关于2021年度商务领域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的通知》(杭商务〔2021〕138号),并严格贯彻执行。我局2021年度共制定并下发年度计划13项,制定并完成了15项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了对25项抽查事项的全覆盖。

(二)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情况。

我局部门联合检查事项共4项:2021年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联合检查、2021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联合检查、2021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联合检查和2021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单位联合检查。联合部门有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和市税务局4家单位。接受了一项由市应急管理局发起的联合检查邀约。2021年度我局共联合检查企业10余家,联合事项多,联合部门广,被检查企业位置分散,检查难度高。

(三)信用监管、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在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过程当中,全面落实并应用信用监管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所有检查均关联应用规则,信用监管率达100%,所有检查均使用掌上执法平台检查并报送,其使用率达100%。发现检查不合格企业立即责令整改,必要时启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工作亮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启动迅速。省里下达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制定了《杭州市商务局关于2021年度商务领域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的通知》(杭商务〔2021〕138号),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凡是不履行“先申请、再备案、后检查”的、不在权力清单之内的,一律不得开展行政检查。

(二)把握核心环节,突出重点。局里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新方法。一是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针对商务部门检查事项多、涉及面大的特点,以公布的权力清单为基础,梳理出了25个抽查事项,制定了抽查清单。把那些与质量安全、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检查事项作为“双随机”重点;对自律性强、投诉举报少的、可检查可不检查的,就不进行检查。二是完善“两库”。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推行“双随机”检查的前提和基础。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两库”。各业务处室指派专人对全市企业代码信息进行筛选,根据以往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所掌握的情况,把那些处于关、停状态的企业名单删除。三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

(三)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一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原则上抽查频次一年一次,依据信用制度实施动态抽查。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必须进行检查。二是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三是建立抽查企业诚信清单。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全部记入年度企业信用档案,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

三、存在问题和分析

(一)执法力量薄弱。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不均衡,特别是法律专业人才匮乏,人员结构老化、业务知识更新较快等现状,造成监管要求较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适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存在一定困难。

(二)部门联合实施难。跨部门联合抽查因涉及部门平时协同少,合作不够紧密,协同监管机制落实不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未能实现部门间的全覆盖,难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

四、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技术保障。在目前疫情背景下,有效避免重复监管、随意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加大监管平台软件的开发以及技术支撑为重要手段,真正实现部门之间监管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整体监管效能。

(二)充实执法力量。引入新鲜血液,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三)建全联合抽查机制。充分发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成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