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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2-10-27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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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27 访问次数:

为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行为,加强成品油流通监管,提高成品油市场管理水平,保障成品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等文件精神,在全面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成品油管理实际,市商务局制定了《杭州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杭商务〔2022〕20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1月9日起执行。《办法》对加强成品油行业监管,促进成品油行业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办法》是落实国家改革决策部署的需要。2019年8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提出“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级市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强调要求,加强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事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事项下放到设区市。

同时,国家确定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率先推行营商环境改革试点。我市将“建立成品油领综合监管机制列入”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任务清单,其中制定出台《杭州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是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时间紧、任务重。

因此,亟需制定《办法》落实国家关于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综合试点工作任务的要求,把成品油市场管理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确保成品油市场管理有法可依。

(二)制定《办法》是填补当前成品油流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2020年7月,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后,2022年1月,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也废止。当前,成品油市场管理缺乏直接的法律法规依据,给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带来很大影响,特别是国家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下放至地级市人民政府后,审批条件、程序等更是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

(三)制定《办法》是适应成品油流通管理形势的需要。近年来,全市非法经营成品油呈现蔓延趋势,私设加油罐、非法流动加油车、“黑油点”以及销售非标油、走私油、散装汽油等“打而不绝”,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极大隐患。但由于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涉及部门多,部门职责不清晰,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执法合力。因此,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管理的体制机制,明确界定相关部门职能,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源头违法犯罪。

(四)制定《办法》是规范企业成品油经营的需要。成品油市场经营涉及方方面面,市场主体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时,不仅仅包括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行为,还涉及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经营许可、市场监管、税务、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计量质量检定等方面内容,以及成品油市场非法综合监管整治。为此,迫切需要加强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促进成品油零售体系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主要内容包括总体原则、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成品油零售经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共六大章。

(一)明确成品油流通管理监管工作机制。“总体原则”中涵盖适用范围、成品油及流通含义、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原则、政府监管职责等内容,确立基本原则,明确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成品油流通监管工作。

(二)加强成品油批发、仓储市场监管。明确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条件和要求,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等方面内容。

(三)细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项。《办法》明确了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条件,进一步优化了申报和审批程序。一是细化了规划编制要求,明确了零售网点规划应当符合的要求和申请规划实施的条件。二是细化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分别规定了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各类变更应当具备的条件、申请程序、提供材料。三是细化了成品油零售企业扩(改)建、暂停经营的有关要求,零售网点暂停经营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将零售许可证交由商务部门暂存。

(四)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明确了成品油经营企业规范总要求、油品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供应等方面内容。

(五)完善成品油流通监管机制。成品油流通市场需要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涵盖成品油市场整治、年度检查、禁止行为、信用和信息公示等方面内容。

(六)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办法》中对确有必要设定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关处罚规定。


解读机关:杭州市商务局

解读人:蒋教理0571-85257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