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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2-09-21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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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推动家政进社区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21 访问次数: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杭州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41号)中“家政进社区”相关要求。

二、政策内容和执行时间

(一)政策内容: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2020至2022年,全市推进布局家政服务网点200个,并开展星级网点评定,按照分档奖励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助,全市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万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41号))

(二)执行时间:2022至2023年,分两批认定,一次性兑现。

三、申报对象和时间

(一)申报对象:2022年底以前在杭注册,为社区(乡村)家庭提供家政服务的社区网点,正常运营满3个月。

(二)运营主体:为社区家政网点提供运营的各类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家政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家庭服务机构指派或介绍家庭服务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烹饪、保洁、搬家、家庭教育、儿童看护以及孕产妇、婴幼儿、老人和病人的护理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

(四)功能模式:以独营、嵌入、合作、线上等方式进驻社区,开展培训、招聘、服务等家政相关业务。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运营方式独立设点,也可以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养老驿站、托育机构、长者饭堂、物业公司等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可与便民超市等市场主体共同运营社区“家政服务超市”。

(五)申报时间:

2022年下半年启动第一批星级网点申报,2023年启动第二批星级网点申报,以工作通知为准。

四、资金安排

1. 按照以奖代补、分档奖励原则,对5星级网点,给予每个网点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4星级网点,给予每个网点不超过8万元补助;对3星级网点,给予每个网点不超过5万元补助。

2. 一次性补助发放至社区家政网点的运营主体(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每个运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全市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3. 参照我市现行产业政策,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五、操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各类社区家政服务网点,统一向网点所在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二)区县初审。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卫健、发改、人社、市场监管、住保、财政等部门,对申报网点联合初审,并汇总推荐至市商务局。

(三)星级评定。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社区家政服务网点星级评定赋分表(试行)》(附件1)对各区县推荐的社区家政服务网点组织评分,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级民政、卫健、发改、人社、市场监管、住保等部门联合复审。

(四)名单公示。复审结果上网公示。

(五)落实奖励。经公示生效的星级网点,其运营主体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自主申领补助资金。未如期申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解读机关:杭州市商务局   

解 读 人:徐 明   0571-85257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