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访问次数:

市委、市政府:

2022年全市商务(粮食)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在守法、学法、用法、普法上下功夫,开好局,起好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制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全年组织局党组法律学习6次。三是带头发声宣讲商务政策,通过杭州商务大讲堂、全市商务工作季度会议、专题研讨班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商务政策,开展商务领域政策解读宣讲10次。

(二)法治保障改革成效显著。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事项清单。局属权力事项从原来46项调整为23项;其中许可事项8个、行政备案7个、其他权力事项2个、公共服务6个,新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事项,并完成办事指南的填写。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粮食收购资格已从许可事项调整为备案事项,从事拍卖业务许可(部分)、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许可、成品油经营资格许可(部分)进位提档,从“优化审批服务事项”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事项”。 三是加大全程网办事项力度。在去年对境外投资备案事项进行全程网办基础上,结合当前政务2.0升级改造实际,对所有使用商务部统一应用系统的许可和备案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真正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

(三)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一是2021年5月份,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商务、盐业执法事项划转加强监管协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1〕2号)要求,完成向市市场监管局移交商务执法事项74件。2022年3月份,完成向市城管局移交粮食执法事项23项。移交后,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涉及行政处罚的事项,由市场监管局或城管局负责实施。二是开展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加强和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强化对合同形式规范性与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2022年全年,已完成合同(含招标、磋商文件、补充协议等合同性质文件)合法性审查297件。三是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完成21条粮食监管事项的认领工作,监管入库事项共85条。运用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接收省级抽查计划共4个:依法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企业检查、2022年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检查、2022年全省粮食物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2022年全省粮食物资部门随机抽查计划。自行制定并下发随机抽查计划共13个。根据各项抽查任务计划制定随机抽查任务共22项,其中本部门 12 项,跨部门 10 项,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发起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5项,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与市统计局发起的联合任务“贸易企业跨部门联合执法”3项。持续跟进执法整合后的工作,与省商务厅、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召开座谈会,进行多办意见交换与修改,理清权力划转后部门间职责边界。

(四)商务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推进《杭州老字号传承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条例已申报2023年市人大立法正式项目,为更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分别走访了市人大、市司法局,组织2次专题座谈,9月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二是优化商务营商环境。公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破除隐性壁垒,努力实现非禁即入。配合做好单用途预付卡等重点领域监管机制建立,许可事项均实现了承诺办理。开展“烦企扰民”和不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局里近5年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查。三是建立涉外法律事务专家库。为更好保障我市外贸、外经、自贸区建设等工作,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向好发展,助力“法治杭州”建设,建立杭州市涉外法律专家库,邀请通晓国际规则、熟悉国际商事仲裁法律、能熟练处理国际贸易争端、政治素质良好的高端涉外律师人才,为外贸、外经企业做好法律服务。

二、2022年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学习知法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要更加深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了解要更加细致;对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领会要更加系统。

(二)法制机构力量需要进一步增强。部分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无专门法制机构,专业化水平不够,在研究和处理具体涉法事务时,难以有效适应工作任务的要求。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商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求,继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商务建设,推进商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依法保障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商务系统“最多路一次”、“最多跑一地”、“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等改革,及时调整与改革要求不相符政策文件。

(二)提高商务地方立法质量。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继续推进老字号立法,完善立法评估、报送等工作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推动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推进商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

(四)加强商务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有关规定,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

(五)做好商务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实施“八五”普法,执行好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实现100%覆盖。继续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为我市营商环境优化营造深厚法治氛围。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