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和示范园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访问次数:

各区、县(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进一步发挥服务贸易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打造服务贸易产业集聚平台,推动杭州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按照《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商务〔2023〕10号)要求,决定开展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和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

服务贸易示范企业应在服务贸易领域从事相关业务且在所属领域规模较大,能对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服务贸易成长型企业应在服务贸易领域从事相关业务,发展较快且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对全市服务贸易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二)服务贸易示范园区

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应是在本市一定区域范围内服务贸易产业相对集中、服务出口能力较强、示范辐射效应明显的产业集聚区。

二、申报要求

(一)各区、县(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正确评估并如实反映本单位服务贸易开展情况,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申请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具体要求参照《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和示范园区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形成初审意见(商务局盖章),于2023年5月10日之前将初审意见和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压缩文件,统一命名:**区/县***企业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园区或成长型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统一用白色A4纸双面编印,编写页码(有字页开始编写),按后附模板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封底颜色自行确定,每册厚度适中,加盖公司骑缝公章。申报材料所需有关复印件要求清晰,字迹不能过小,应能辨认清楚。 

联系人:黄旭(园区)、罗超(企业)

电话:0571-85257659、0571-85257753

地址:市民中心A座1407(园区)、1218(企业)

附件: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和示范园区申报指南

杭州市商务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

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和

示范园区申报指南

一、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申报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在服务贸易领域开展相关业务的经营主体;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并已开展相关业务;

3、.近三年来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未拖欠应缴的财政性资金;

4、.企业正常经营,并按规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填报服务进出口数据;

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二)申报服务贸易示范企业的原则上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数字服务领域企业上年度数字服务出口额不低于800万美元;

2.文化领域企业上年度文化服务出口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3.旅游领域企业上年度旅游服务出口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4.金融保险领域企业上年度金融保险服务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

5.教育领域企业上年度教育服务出口额不低于200万美元;

6.会展服务领域企业上年度会展服务出口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7.物流运输领域企业上年度运输服务出口额不低于800万美元;

8.医疗领域企业上年度医疗服务出口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

9.建筑领域企业上年度建筑服务出口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

10.其他领域企业上年度服务出口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三)申报服务贸易成长型企业的原则上上年度服务出口同比正增长,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数字服务领域企业上年度数字服务出口额不低于200万美元;

2.文化领域企业上年度文化服务出口额不低于20万美元;

3.旅游领域企业上年度旅游服务出口额不低于20万美元;

4.金融保险领域企业上年度金融保险服务出口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5.教育服务领域企业上年度教育服务出口额不低于50万美元;

6.会展服务领域企业上年度会展服务出口额不低于50万美元;

7.物流运输服务领域企业上年度运输服务出口额不低于200万美元;

8.医疗领域企业上年度医疗服务出口额不低于200万美元;

9.建筑领域企业上年度建筑服务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

10.其他领域企业上年度服务出口额不低于50万美元。

(四)申报材料

1.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申报表;

2.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范围,服务出口情况,在本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优势、发展前景等);

3.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企业服务出口分项明细表》;

5.上年度主要服务出口合同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复印件;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服务出口收付汇情况、服务出口增长情况、服务出口收入占当年总收入比例等);

8.申报成长型企业的需提供上两年度上述4-7的材料;

9.其他按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

二、服务贸易示范园区申报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园区经营主体;

2.示范园区应组织机构健全,有专门负责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部门或相关管理服务部门;

3.有明确的地理位置,实际使用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配套设施完善,具有一定的国际投资和合作的潜力;

4.产业特色鲜明,发展定位准确,服务体系健全,具备孵化服务贸易企业的条件,原则上集聚服务进出口企业8家(含)以上,或每年实现区域内该特定领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800万美元;

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1.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园区申报表;

2.申请报告(应包括园区服务贸易发展现状、扶持政策、企业数量、经营范围、服务出口情况,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优势、发展前景、发展规划等);

3.园区内服务贸易企业一览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年度园区内企业服务出口额证明材料;

5.园区或所在区、县(市)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

6.其它按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

附表:1.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申报表

2.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园区申报表

3.2022年企业服务出口分项明细表

4.园区内服务贸易企业一览表

5.2022年示范园区服务贸易进出口分项明细表

附表1

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申报类型

□示范企业           □成长型企业

服务出口领域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开户行

账号

企业简介

上年度服务出口情况(可另附页)

应包括服务出口内容、出口额、出口目的地等

近两年企业经营情况

总收入

(万元)

服务出口收入(万元)

服务出口收入(折万美元)

服务出口

同比增长率

兹声明:以上信息及所附申报材料真实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 日

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 日

说明:

1.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2. 若由被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附表2

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园区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园区名称

主要服务

出口领域

园区内服务贸易企业数量(家)

园区面积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开户行

账号

园区简介

上年度园区服务进出口情况

(可另附页)

应包括服务进出口企业概况、服务进出口内容、进出口额、进口及出口目的地等

近两年园区企业经营情况

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折万美元)

服务出口额(折万美元)

服务进口额

(折万美元)

服务进出口额

同比增长率

兹声明:以上信息及所附申报材料真实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 日

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 日

说明:

1.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2. 若由被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附表3

2022年企业服务贸易出口分项明细表

申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属地:浙江省杭州市XX区

序号

合同名称

是否纯服务出口

2022年发生的水单页码

2022年发生的水单金额及货币单位

折算水单 金额(万美元)

服务出口的水单金额(万美元)

备注

合计

填写联系人:                         

联系手机:

说明:

1. 本表可自行加行;

2. 汇率统一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附表4

园区内服务贸易企业一览表

申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属地:浙江省杭州市XX区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服务进出口范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写人:                                                             联系电话:

附表5

2022年示范园区服务贸易进出口分项明细表

申请园区名称(加盖公章):

属地:浙江省杭州市XX区

序号

服务进出口企业

名称

服务进出口业务对应的合同名称

类别(出口或进口)

是否纯服务出口(出口内容为货物出口的填“否”)

2022年发生的水单页码

2022年发生的水单金额及货币单位

折算水单 金额(万美元)

服务贸易部分的水单金额(万美元)

备注

合计

填写联系人:                         

联系手机:

说明:

1. 本表可自行加行;

2. 汇率统一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3. 服务贸易出口企业8家(含)以上可不填写本表。

杭商务〔2023〕6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