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商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貿易的若幹意見》(國發〔2015〕8號)、《商務部等8部門關于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商服貿發〔2020〕12號)和《國務院關于同意全麵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復》(國函〔2020〕111號),進一步發揮服務貿易龍頭骨幹企業的引領作用,打造服務貿易產業集聚平台,推動杭州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按照《杭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杭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杭州市服務貿易示范園區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杭商務〔2023〕10號)要求,決定開展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和示范園區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一)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
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應在服務貿易領域從事相關業務且在所屬領域規模較大,能對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
服務貿易成長型企業應在服務貿易領域從事相關業務,發展較快且達到一定規模,具有較好的成長性,對全市服務貿易發展有較好的促進作用。
(二)服務貿易示范園區
服務貿易示范園區應是在本市一定區域范圍內服務貿易產業相對集中、服務出口能力較強、示范輻射傚應明顯的產業集聚區。
二、申報要求
(一)各區、縣(市)商務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自願申報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切實做好組織申報工作。
(二)申報單位應正確評估並如實反映本單位服務貿易開展情況,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完整。申請過程中故意弄虛作假的,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三)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應及時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具體要求參照《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和示范園區申報指南》,詳見附件),確保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並形成初審意見(商務局蓋章),于2023年5月10日之前將初審意見和相關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及電子壓縮文件,統一命名:**區/縣***企業杭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園區或成長型企業申報材料)報送至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處,踰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材料統一用白色A4紙雙麵編印,編寫頁碼(有字頁開始編寫),按後附模闆順序膠裝成冊,封麵、封底顏色自行確定,每冊厚度適中,加蓋公司騎縫公章。申報材料所需有關復印件要求清晰,字迹不能過小,應能辨認清楚。
聯系人:黃旭(園區)、羅超(企業)
電話:0571-85257659、0571-85257753
地址:市民中心A座1407(園區)、1218(企業)
附件: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和示范園區申報指南
杭州市商務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
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和
示范園區申報指南
一、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申報
(一)申報基本條件
1、.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並在服務貿易領域開展相關業務的經營主體;
2、.按照有關規定已取得開展相關業務資格或已進行核準或備案,並已開展相關業務;
3、.近三年來無嚴重違規違法行為,未拖欠應繳的財政性資金;
4、.企業正常經營,並按規定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服務貿易重點監測企業直報管理應用”“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應用”“技術貿易管理信息應用”)填報服務進出口數據;
5、.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二)申報服務貿易示范企業的原則上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數字服務領域企業上年度數字服務出口額不低于800萬美元;
2.文化領域企業上年度文化服務出口額不低于100萬美元;
3.旅遊領域企業上年度旅遊服務出口額不低于100萬美元;
4.金融保險領域企業上年度金融保險服務出口額不低于500萬美元;
5.教育領域企業上年度教育服務出口額不低于200萬美元;
6.會展服務領域企業上年度會展服務出口額不低于100萬美元;
7.物流運輸領域企業上年度運輸服務出口額不低于800萬美元;
8.醫療領域企業上年度醫療服務出口額不低于1000萬美元;
9.建築領域企業上年度建築服務出口額不低于1000萬美元;
10.其他領域企業上年度服務出口額不低于100萬美元。
(三)申報服務貿易成長型企業的原則上上年度服務出口同比正增長,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數字服務領域企業上年度數字服務出口額不低于200萬美元;
2.文化領域企業上年度文化服務出口額不低于20萬美元;
3.旅遊領域企業上年度旅遊服務出口額不低于20萬美元;
4.金融保險領域企業上年度金融保險服務出口額不低于100萬美元;
5.教育服務領域企業上年度教育服務出口額不低于50萬美元;
6.會展服務領域企業上年度會展服務出口額不低于50萬美元;
7.物流運輸服務領域企業上年度運輸服務出口額不低于200萬美元;
8.醫療領域企業上年度醫療服務出口額不低于200萬美元;
9.建築領域企業上年度建築服務出口額不低于500萬美元;
10.其他領域企業上年度服務出口額不低于50萬美元。
(四)申報材料
1.杭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申報表;
2.申請報告(應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經營范圍,服務出口情況,在本服務貿易領域的發展優勢、發展前景等);
3.營業執照等(復印件);
4.《企業服務出口分項明細表》;
5.上年度主要服務出口合同復印件;
6.銀行出具的收匯憑證復印件;
7.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應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服務出口收付匯情況、服務出口增長情況、服務出口收入佔當年總收入比例等);
8.申報成長型企業的需提供上兩年度上述4-7的材料;
9.其他按要求應當提供的材料。
二、服務貿易示范園區申報
(一)申報基本條件
1.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的園區經營主體;
2.示范園區應組織機構健全,有專門負責推動服務貿易發展的部門或相關管理服務部門;
3.有明確的地理位置,實際使用麵積1.5萬平方米以上,配套設施完善,具有一定的國際投資和合作的潛力;
4.產業特色鮮明,發展定位準確,服務體系健全,具備孵化服務貿易企業的條件,原則上集聚服務進出口企業8家(含)以上,或每年實現區域內該特定領域的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超過800萬美元;
5.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二)申報材料
1.杭州市服務貿易示范園區申報表;
2.申請報告(應包括園區服務貿易發展現狀、扶持政策、企業數量、經營范圍、服務出口情況,在服務貿易領域的發展優勢、發展前景、發展規劃等);
3.園區內服務貿易企業一覽表(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上年度園區內企業服務出口額證明材料;
5.園區或所在區、縣(市)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有關政策文件;
6.其它按要求應當提供的材料。
附表:1.杭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申報表
2.杭州市服務貿易示范園區申報表
3.2022年企業服務出口分項明細表
4.園區內服務貿易企業一覽表
5.2022年示范園區服務貿易進出口分項明細表
附表1
杭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申報表
申報單位(蓋章): 申報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名稱 | |
申報類型 | □示范企業 □成長型企業 |
服務出口領域 | |
法定代表人 | | 電話 | | 手機 | |
聯系人 | | 電話 | | 手機 | |
傳真 | | E-mail | |
註冊時間 | | 註冊資本(萬元) | |
開戶行 | | 賬號 | |
企業簡介 | |
上年度服務出口情況(可另附頁) | 應包括服務出口內容、出口額、出口目的地等 |
近兩年企業經營情況 | 總收入 (萬元) | 服務出口收入(萬元) | 服務出口收入(折萬美元) | 服務出口 同比增長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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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茲聲明:以上信息及所附申報材料真實無訛並承擔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 日 |
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年月 日 |
說明:
1. 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名欄必鬚手簽,使用名章無傚;
2. 若由被授權人簽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簽並加蓋公司印章的授權書原件。
附表2
杭州市服務貿易示范園區申報表
申報單位(蓋章): 申報時間: 年 月 日
園區名稱 | |
主要服務 出口領域 | | 園區內服務貿易企業數量(家) | |
園區麵積 | | 地址 | |
法定 代表人 | | 電話 | | 手機 | |
聯系人 | | 電話 | | 手機 | |
| 傳真 | | E-mail | |
註冊時間 | | 註冊資本(萬元) | |
開戶行 | | 賬號 | |
園區簡介 | |
上年度園區服務進出口情況 (可另附頁) | 應包括服務進出口企業概況、服務進出口內容、進出口額、進口及出口目的地等 |
近兩年園區企業經營情況 | 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折萬美元) | 服務出口額(折萬美元) | 服務進口額 (折萬美元) | 服務進出口額 同比增長率 |
| | | |
| | | |
茲聲明:以上信息及所附申報材料真實無訛並承擔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 日 |
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年月 日 |
說明:
1. 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名欄必鬚手簽,使用名章無傚;
2. 若由被授權人簽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簽並加蓋單位印章的授權書原件。
附表3 | | | | | | |
2022年企業服務貿易出口分項明細表 |
申請單位全稱(加蓋公章): | 屬地:浙江省杭州市XX區 | | |
序號 | 合同名稱 | 是否純服務出口 | 2022年發生的水單頁碼 | 2022年發生的水單金額及貨幣單位 | 折算水單 金額(萬美元) | 服務出口的水單金額(萬美元)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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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 | | | | |
填寫聯系人: | | | 聯系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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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 本表可自行加行; | | | | | |
| 2. 匯率統一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2022年12月31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進行折算。 | |
附表4
園區內服務貿易企業一覽表 |
申請單位全稱(加蓋公章): 屬地:浙江省杭州市XX區 |
序號 | 企業名稱 | 法定代表人 | 營業期限 | 服務進出口范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填寫人: 聯系電話: |
附表5 | | | | | | | |
2022年示范園區服務貿易進出口分項明細表 |
申請園區名稱(加蓋公章): | 屬地:浙江省杭州市XX區 | | |
序號 | 服務進出口企業 名稱 | 服務進出口業務對應的合同名稱 | 類別(出口或進口) | 是否純服務出口(出口內容為貨物出口的填“否”) | 2022年發生的水單頁碼 | 2022年發生的水單金額及貨幣單位 | 折算水單 金額(萬美元) | 服務貿易部分的水單金額(萬美元)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填寫聯系人: | | | 聯系手機: |
| | | | | | | | |
說明: | 1. 本表可自行加行; | | | | | | |
| 2. 匯率統一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2022年12月31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進行折算; |
| 3. 服務貿易出口企業8家(含)以上可不填寫本表。 | | | | | |
杭商務〔2023〕6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