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节委员: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管理好“地摊经济”,焕发杭城烟火气的建议》收悉。您站在全市的广度提出了非常中恳的意见建议,经我局主办,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地摊经济”既为民生经济,在稳就业、促增收、惠民生上有着重要作用,是反映一座城市经济繁荣度的重要体现。我市“地摊经济”的发展,在管理与繁荣双向平衡发展下,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彰显出了杭州的特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到优先位置,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和亚运攻坚仗”的工作部署,结合“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国际化大都市”的杭州城市定位,以高标准、精细化城市管理服务,助力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重燃“烟火气”。
一、“硬核政策”加速经济提质促发展
后疫情时代,为了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除《三年行动计划》外,出台了《杭州市新零售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关于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现代供应链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助企开门红“杭十条”》《服务业纾困“40条”》《稳经济“52条”一揽子政策》《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政策补强20条》《杭州市建设国际新型消费中心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在全国领先的硬核扶持政策,近期还将出台《关于打造“不夜天堂 乐购杭州”的实施方案》,围绕亚运消费季和西博新展会热点,进一步提升消费国际化水准,高水平建设国际新型消费中心,繁荣杭州经济,发挥城市创新活力。
二、“疏堵结合”设临时经营点促民生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统筹市容秩序管理助力复商复市的实施意见》,坚持城市环境治理与促进就业统筹,强化市级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临时经营点设置,规范临时经营性活动管理,助力城市地标打造。
(一)分类划片规范管理。充分征求民意,利用空闲道路、闲置空地、小区周边等空间,在指定区域、规定时间规范设置临时经营点。
(二)打通农民进城“最后一公里”。结合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以及市民购买双重需求,因地制宜设置集中经营场所。目前,全市设置临时经营点117处。
三、“突破创新”支持外摆力度促管理
聚焦商业街区、历史街区、综合体等区域消费特点,我市进一步放宽外摆条件。3月13日,杭州发布了外摆新举措,在52个智慧商圈、商业特色街、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以及若干个区级商圈等区域,加大对商业外摆、户外文化商业活动等经营活动的支持力度。3月31日,杭州又发布了包括环运河商圈、莲花商圈在内的45个区级商圈、商业街区的外摆举措,促进我市经济繁荣、环境有序。
(一)放宽审批限制。在保障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的前提下,结合区域实际适度放宽商业外摆场地红线、业态、时间等审批限制。
(二)下放审批权限。将商业外摆审批权限下放至属地,落实区级审批,市级报备制,同时要求各地压缩办结时限,精简审批流程,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审批、备案中的运用,提高审批效率。拱墅区“武林夜市”,以市场登记证为基础,为“武林夜市”经营的固定摊位经营户,简易办理市场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三)创新审批方式。制定“一场一方案”,实施精细化管理。支持商圈、街区打造个性化、特色化的商业外摆活动区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一照多址”改革,探索实施确认制登记改革。深入实施全省“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推进餐馆经营、食品销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15项“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应用。积极探索流动摊商的注册登记管理,进一步简化办证办照手续,推行个体工商户“口述登记”、“掌上登记”等服务,同时加强流动摊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让老百姓吃得舒心、吃得放心。
(四)完善配套服务。开展外摆经营活动,应符合“五个不得”,结合实际增加、优化周边道路停车泊位,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完善停车服务管理。提高作业标准,做好外摆经济经营活动区域的保洁工作。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原则,采取审慎包容监管,让执法更有“温度”。
(五)加强社会共治。充分征求周边市民对外摆实施方案的意见,增强市民群众参与度。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相关举措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提振消费信心。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商户落实市容环境责任,鼓励经营主体自律自治。中山南路美食街、湖滨步行街等长期固定的夜市内的流动摊商、推车类小摊贩等不做主体登记,由街道协同相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按照“后疫情时代管理好‘地摊经济’,焕发杭城烟火气”的要求,切实履行鼓励引领、管理服务的职责,与各部门密切配合,持续优化繁荣与营商环境相融合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商务贡献。 感谢您对市商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