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8+4”杭州市特色政策(“开门红”政策)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统一部署,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129号)、《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示范智慧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杭商务〔2023〕18号)等文件内容,我局参照《智慧商圈建设指南(试行)》评价指标(3个一级指标、64个二级指标)体系要求,通过组织申报、区(县)推荐、专家实地调研评价、商圈整改提升、专家审议等流程,对2家申报创建商圈进行逐一评价。经综合评估确定拱墅区新天地商圈、萧山区市心路商圈为市级示范智慧商圈。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杭州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异议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签署实名。公示期截止到2023年9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立瑾、汪胜洪
电 话:0571-85257693
杭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