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各相关处室,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又恰值“两会”召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和《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市场保供、运行监测和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市场保供、消费促进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深化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认清“两会”及春节期间寒潮低温雨雪天气增多不利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实际,抓紧抓实“两会”期间及春节前后市场保障供应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方案预案,压实工作责任,按规定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响应机制灵敏迅捷,异常情况能够有效处置。
二、拓宽产销渠道,做好市场保供。市场保供工作机制要顺畅有序,各级商务部门认真对照保供工作方案,结合时段特点,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筹划应对措施。指导保供企业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做好农副产品特别是“菜篮子”重点商品运、储、销过程的防冻工作,减少意外损耗,丰富节日市场供应。结合消费特点,组织当地重点商贸企业拓宽货源采购调运渠道,提高补货上架频次,增加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投放和周转库存,加强与粮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和协调配合,实时掌握市场供给、波动,科学预判市场效应,确保市场供应品种丰富,货源通畅,物资充足。
三、丰富节日活动,积极促进消费。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利用春节旺销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形成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满足新需求的良好局面。紧密依托商圈、步行街、大型商超等场所,适当放宽外摆限制,延长促销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节优惠、年终促销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商品供应、提升商品品质。鼓励各地积极举办年货节、展会庙会和城乡市集,提供应时节、接地气的商品,挖掘消费新春潜力,激发假日经济活力。
四、加强风险防范,守牢安全底线。落实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两会”、春节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会”期间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节。二是紧盯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消除隐患。针对春节期间活动多、人流大、消费集聚等突出特点,紧盯重点场所、重大活动,开展安全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要进一步加强各类促销活动的流量控制和管理,重点检查消防、餐饮燃气使用和娱乐场所,确保安全有序。成品油企业、加油站(点)要严格执行散装汽油销售规定,落实散装汽油销售“五项制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公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要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用电、切割、装载等易造成事故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行整改。燃气餐饮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燃气安全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快速反应稳妥处置。要切实加强“两会”、春节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置。
五、严密市场监测,做好信息报送。
(一)生活必需品日报。按照商务部要求,2024年2月2日至2月17日,启动日报生活必需品日报,所有样本企业每日12点前登录系统填报当日价格报表;4家批发市场和应急保供商品管理系统的3家连锁超市填报当日价格、进、销、存等数据报表,并实行重大情况即时报告制度。(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负责)
(二)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日报。春节期间,重点监测零售和餐饮企业(黄金周样本企业)于2024年2月10日(正月初一)至2月17日(正月初八)中午11点前登录系统报送前一日(除夕至正月初七)、上年同期(2023年1月21日至1月28日)及2019年同期(2019年2月4日至2月11日)销售额数据。(区、县商务局共同负责)
(三)消费市场情况分析。节日值班期间,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统筹安排监测值班工作,根据“杭州消费在线”和重点零售、餐饮数据撰写春节消费市场运行简报。各区、县商务局要明确市场保供、安全和监测工作负责人,提前了解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安全工作部署特别是市县重点促消费活动计划安排,于2月6日下班前报送相关信息;2月16日(农历大年初七)14时前报送春节消费市场综合分析。假期消费市场亮点、促消费活动等宣传报道信息(微信公众号链接)请及时推送(上述信息报送纳入省商务厅监测工作考核加分项)。
(四)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县(市)“两会”、春节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于2月16日报送市商务局办公室。
杭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