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04/2024-0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6-28 发文字号: 杭商务〔2024〕150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商务局 统一编号: ZJAC21-2024-0003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政策解读 政策图文解读 意见收集
杭州市商务局等4部门印发《杭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 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8 访问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杭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 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杭州市体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 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演艺、赛事、展会、商贸、文旅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引进优质机构企业。吸引行业知名的演艺、体育、展会主办企业及经纪机构来杭州开展业务,对首年经营规模超过2000万元,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支持。新引进的票务平台企业,全年票房规模超过10亿元,按照不高于当年经营规模的1%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二、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对主办单位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累计售票人数不低于1万、3万人次,分别给予每站次最高15万元、3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特别重大的演唱会、音乐节,给予专项支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支持重大体育赛事。对办赛主体举办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不含职业联赛),累计观赛观众或参赛人数不低于0.5万、1万人次,分别给予每个赛事最高15万元、30万元支持,每家办赛主体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引进的国际、国家级重大赛事,根据层级、规模、影响力,给予专项支持。〔市体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支持大型展览项目。对主办单位举办展览面积不少于2万、4万平方米的展览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60万元支持,支持不超过三年,第二、三年分别按照当年标准的75%、50%给予支持。积极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展会,给予专项支持。〔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五、发放“杭州文商旅消费礼遇卡”。打造一站式“演赛展商旅”服务线上平台,对通过票务机构来杭观演、观赛、观展的观众,发放一张“杭州文商旅消费礼遇卡”,集成餐饮、住宿、交通、景点、购物、文娱等便利服务。鼓励利用演赛经济打造线上线下融合购物平台,营造消费新场景。对平台所服务的企业全年累计销售规模超过5亿元且增速高于8%的,给予平台引流企业新增销售规模最高不超过1%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新设立或存量的企业利用平台全年销售规模超过2亿元且增速高于8%的,给予企业新增销售规模最高不超过1%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六、支持发展夜间餐饮。积极为演艺、赛事、展会经济提供特色鲜明、集约便利的夜间餐饮服务。支持重点城区分别打造一条夜间餐饮集聚示范街区,对符合标准条件、验收合格后获评首批示范街区的,给予主办单位最高20万元支持。积极推动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对餐饮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七、支持国际交流项目。对在杭举办参会人数100人以上、参会代表不少于五个国家(地区)、注册国际代表不少于参会人数20%的国际会议,按照注册参会国际代表每天100元/人的标准给予支持,每届不超过100万元。〔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外办,各区、县(市)政府〕

八、推动演赛展商旅联动消费。支持演艺、赛事进景区、进商圈、进街区活动,促进文旅、体育、商贸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拓展消费链条。鼓励社会举办演赛展等活动,深入挖掘消费潜力。对评定为市级金牌演艺新空间、示范演艺新空间、城市艺舞台街头演艺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支持市场主体推出夜演、夜秀等更多夜间休闲消费产品和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金额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九、提升境外人员支付便利性。扩大重点商业、文旅、交运场景内商户外卡受理覆盖面,推动重点区域ATM外卡受理改造率达90%。支持移动支付平台,优化业务流程,丰富适老化、国际化产品功能。引导商户强化现金支付意识,推动银行机构保持充足的现金柜台和机具数量,推出特色的人民币现金“零钱包”产品。(市委金融办)

十、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支持国产老字号、新品牌申请离境退税商店经营资质,提高市内离境退税商店覆盖率,丰富退税商品品类。鼓励有资质的免税品运营商在杭布局免税店,支持杭州企业争取免税牌照。(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十一、提升消费环境国际化品质。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国际化高品质商业街区建设,完善核心商圈、特色街区、体育场馆、展馆、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机场、高铁站等场所的国际化标识,提升外国游客游购便利度。〔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县(市)政府〕

十二、优化夜间经济服务保障。优化步行街、核心商圈等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在周边区域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公交夜间班次等。加强夜景氛围营造,做好商业集聚区、夜景旅游景点、标识指引等夜景灯光保障及路径引导工作。〔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市临空建投集团、市商旅(运河)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十三、优化商业外摆管理。对省级及以上示范智慧商圈、文旅消费集聚区和首批夜间餐饮集聚示范街区,落实打造夜消费集市、文化艺术展演点、特色售卖点等举措,并根据试点运行情况视情拓展范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县(市)政府〕

十四、加强专业人才引育。大力推进演艺、赛事、会展专业人才通过“三定三评”认定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落户、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的保障。鼓励在杭高校优化演艺、赛事、会展相关专业和课程设置,强化师资队伍,培育专业人才。用好产教融合平台,鼓励科研院所、培训机构、园区基地与企业拓展和深化产学研合作。(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十五、优化审批监管。成立由公安、审管办、文旅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演艺、赛事经济服务保障专班,积极推进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大型演唱会、赛事(高危体育赛事除外)、展会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最大程度优化人员容量。(市公安局、市审管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符合本措施中多个资助条件的同一事项和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新增政策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本措施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杭州市商务局等 4部门印发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演赛展商旅”联动 打造“赛会之城·购物天堂”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