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细则 发布日期:2024-08-22 15:00访问次数:信息来源:杭州市商务局 |
8月16日,商务部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相比于4月份发布的首轮实施细则,补贴标准大幅提高。《通知》提到,对符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除了报废更新之外,此次政策还将置换更新也纳入补贴范围。国家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开展置换更新。不仅如此,此次政策要求优化汽车报废更新审核、拨付监管流程。 补贴翻倍,最高可补2万元 《通知》中提到,对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 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补贴发放流程更快 除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外,此前发放的补贴申请可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通知》要求,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此次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各地按此次通知明确的标准补齐差额。 此外,《通知》要求,优化汽车报废更新审核、拨付监管流程,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各地要加快制定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条件和实施方式。 政策红包雨密集 今年以来,为促进汽车消费,国家相关部门多次出台促汽车消费政策,以拉动车市增长。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开展汽车、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今年4月24日,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提出,自印发之日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617.9万辆和16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4.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591.4万辆和593.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8.8%和31.1%,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36.4%。 预计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后,2024年国内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速将有望提升至5%以上,预计以旧换新政策将有望对下半年及全年汽车销量起到一定拉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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