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访问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浙江省商务厅关印发于2024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的通知》(浙商务发〔2024〕3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计划的通知》(杭市监联办〔2024〕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落实省市两级决策部署,坚持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最优营商环境,全力做好商贸(粮食)领域随机监管工作,现就2024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工作情况

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情况

依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计划的通知》(杭市监联办〔2024〕3号)《浙江省商务厅关印发于2024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的通知》(浙商务发〔2024〕33号)《浙江省粮食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和〈浙江省粮食物资系统2024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粮发〔2024〕12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对照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的通知》(杭商务〔2024〕63号)组织局相关业务处室、各区、县(市)商务(粮食)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本部门及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

根据省级部门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要求,2024年我局在库监管事项83项,其中商务领域71项,粮食领域12项。2024年度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联合抽查、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专项检查5次,结合各项抽查计划共制定14项随机抽查任务,其中本部门抽查任务6个,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8个,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与市统计局发起的联合任务。

抽查数据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抽查户次49家,其中联合检查户次23家,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按时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占比57%信用风险结果应用率100%,抽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抽查结果按时率100%,后续处置率100%,“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率100%。

存在问题

一是商务执法整合入市场监管,局里负责日常监管与投诉处理,但存在工作衔接不一致,人员少、企业多、投诉多,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影响执法力度。

二是“僵尸户”的存在影响抽查效率和质量。部分市场主体未按时开展年报,已经处于空转、虚挂甚至“失联”状态,由于未办理注销登记或未被吊销,仍会纳入定向抽查的范围。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抽查基数,降低了被检查对象抽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影响了抽查效率和质量。

下一步计划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充实执法人员力量,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时补充执法人员缺口,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把依法行政作为对监管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网上培训、现场实操等多种形式,提高监管队伍综合执法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信息保障,进一步完善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功能,提升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关联性,实现数据共享。及时将“僵尸户”从市场主体库中剔除,确保双随机抽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少查,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多查;同时加大对经营异常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公信力,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