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公布前三批“杭州老字号”复核结果及第四批“杭州老字号”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8 17:15访问次数:信息来源:杭州市商务局 |
各区、县(市)及西湖风景名胜区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文物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促进杭州市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商务商发〔2018〕283号)、《杭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杭商务〔2024〕182号)和《杭州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新一批杭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杭商务〔2024〕202号)要求,市商务局联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文物局等部门对前三批“杭州老字号”开展复核,对第四批“杭州老字号”进行认定。经市场主体自查、地方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确定“胡庆余堂”等140个杭州老字号通过复核、“华韵”等2个附条件通过复核、“广和顺”等13个不通过复核;认定“西子”等82个字号/商标为第四批杭州老字号,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创新发展。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杭州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颁布的契机,结合本次杭州老字号复核结果和认定名单的公布,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搭建推广平台、激发市场主体动能,建立健全老字号传承和创新发展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推动老字号对标先进理念、顺应市场机制,指导市场主体进一步强优势、提品质、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创新发展。 二、释放潜能,促进消费。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把推动老字号传承与创新发展作为激发消费、提振内需的重要抓手,进一步释放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潜能,让老字号成为我市新的消费增长点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金名片。 三、动态管理,督促整改。相关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杭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附条件通过”的杭州老字号逐一提出整改要求,指导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及时跟进督促相关工作进展,并于2025年8月6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整改结果。 附件:1. 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2025年2月7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