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
现将《优享“即买即退”打造国际消费名城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优享“即买即退”打造国际消费名城实施细则
根据《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文件,为鼓励创新、优化服务,加大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网点布局,培育以杭州科技新品、民族潮品、外贸优品为特色,打造“商品最齐全、价格最优惠、退税最方便”的样板店,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策内容
(一)支持新增网点。对2025年新增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网点给予企业每个网点不超过5000元的设备购置奖补。
(二)鼓励规模提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离境退税(不含“即买即退”)增量销售额1.5%的奖励、“即买即退”增量销售额2%的奖励。
(三)降低包邮成本。对2025年国际包裹,给予企业不超过单件包裹国际邮费50%的支持,单件包裹补贴不超过300元。
(四)促进入境消费。对旅行社组团赴离境退税商店购物旅游的给予25元/人次的到店奖励,以及25元/人(笔)次的消费再奖励。
1.到店奖励。按抵达离境退税商店的境外旅游团队人数予以25元/人次的奖励。每个境外团队在杭期间最多奖励1次。
2.消费再奖励。对旅行社组织的境外旅游团队的旅客发生实际消费的,按该团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离境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金额达到300元,并办理了离境退税手续的人次数给予25元/人次的奖励。不同离境退税商店消费次数可以累计,同一离境退税商店同一日多次消费视为1次。
二、支持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获得政策支持。
三、资金来源
第(一)至(三)条奖励资金在2025—2026年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市级全额承担。第(四)条奖励资金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四、组织实施
(一)由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导各区、县(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由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申报并形成项目资(补)助计划,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资(补)助计划分别会同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达资金文件。
(三)各区、县(市)根据申报通知做好材料审核审计工作,合法合规做好资金拨付。
(四)第(四)条奖励资金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审核,审核材料如下:
1.到店奖励所需材料。
(1)经离境退税商店经办人签字,记录抵离时间,并加盖离境退税单位业务公章的旅行社出团计划书。计划书需加盖旅行社公章,包含人数(含领队)、行程(行程中应有到某离境退税商店的安排)、持证带团导游及导游确认的行程等信息,并附团队旅客名单(包括序号、姓名、国籍/地区、护照/台胞证/回乡证号)。
(2)旅行社在财务账上应有该境外旅游团的收入体现。
2.消费再奖励所需材料。
该团所有旅客消费的离境退税申请单汇总表(由旅行社带团导游签字,并盖旅行社公章),后附每位旅客消费的离境退税申请单复印件或拍照件。
五、其他
2025年5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均适用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8月27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优享“即买即退”打造国际消费名城实施细则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