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杭州出口名牌” 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1 访问次数:

各区、县(市)商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贸易核心竞争力,我市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杭州出口名牌”评审认定及2018年度“杭州出口名牌” 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请各地根据“杭州出口名牌”认定办法和“杭州出口名牌”评分细则(见附件1、2)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进行申报。

二、切实做好复评。根据“杭州出口名牌”有效期三年的规定,请组织2018年度“杭州出口名牌”企业参加复评(复评名单见附件4),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予重新认定。

三、材料上报要求。“杭州出口名牌”申报材料编制目录按评分细则顺序依次排列,并编注页码。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统一用 A4 纸装订,在材料侧脊由上到下打印申报品牌和企业名称。

请各地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签署初审意见,于2021年9月17日前正式行文(含附件6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上报市商务局,并同时将附件3、5、6的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

联系人:王姝, 联系电话:85257815。

附件:1.“杭州出口名牌”认定办法

2.“杭州出口名牌” 评分细则

3.2021年度“杭州出口名牌” 申报(复评)表

4.2018年度 “杭州出口名牌”企业名单

5.2020年度企业出口额情况统计表

6.2021年度 “杭州出口名牌” 申请汇总表

7.企业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1-7.docx




杭州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