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04/2023-004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6-26 发文字号: 杭商务〔2023〕155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商务局 统一编号: ZJAC21-2023-0007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政策解读 政策图文解读 意见收集
《杭州市关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促进内外贸协同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26 访问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内外贸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近日,《杭州市关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促进内外贸协同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政策意见包括哪些内容?一起来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实现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高水平衔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培育形成10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100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新增1千亿销售规模。

二、促进国内循环

(一)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地标商圈、步行街、历史风情街区等品质化智慧化改造,聚力打造消费新场景,创造数字产品供给,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强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综合带动效应。

(二)打造“新电商之都”。推进杭州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和数字人民币亚运场景应用落地,推进新电商高质量发展,探索直播电商领域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出台支持直播电商创新发展的引导政策。

(三)发挥新模式新业态作用。推动商品市场创新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商贸流通循环体系,持续开展餐饮业相关活动,加快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三、优化外贸布局

(四)促进国际投资结构升级。巩固欧美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和RCEP新兴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交流合作。

(五)完善跨境电商平台服务。依托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基础+创新”的工作任务模式,建立大数据以及E揽全球创新项目服务平台,为跨境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链路服务。

(六)推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支持各类产业主体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创新,推动原有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联动发展,推进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

四、优化双循环环境

(七)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畅通。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试点,加快产业链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自主可控、提质升级。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

(八)加快构建现代智慧物流体系。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数智化改造,支持企业共建共享公共海外仓,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和商贸枢纽型市场。

(九)推进内外贸市场有效贯通。支持参与“浙货行天下”,不断丰富出口产品国内营销渠道,鼓励创建自有线下线上销售平台,积极参与内外贸融合交易会,推动外贸进出口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供需对接。

(十)推进高端要素高效协同。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提升杭州滨江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际竞争力。

(十一)加强双循环品牌建设。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指导企业入驻“三同服务在线”平台。开展“领跑者”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双循环示范企业,征集推广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

(十二)加大办展支持力度。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内专业性展会,有效搭建国内销售渠道,鼓励企业、机构通过“全球数贸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五、打造数字贸易

(十三)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搭建市场化交易平台,审慎推进公共数据市场化运用,大力建设杭州城市大脑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

(十四)推进数字展览应用升级。深入贯彻《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完善《杭州市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大力推动实体展馆数字化提升改造,重点推进杭州大会展中心项目规划建设。

(十五)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服务贸易,推动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品质、高效益、高附加值转型升级,发展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数字商品贸易,提升国际影响力。  

(十六)建设数字贸易高能级平台。大力推进数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快打造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大力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成为跨境电商示范中心。

六、工作保障措施

(十七)优化贸易发展生态。创新技术手段,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体系,营造安全可信交易环境,进一步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将服务贸易管理事项纳入“单一窗口”管理。

(十八)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并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立法工作,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十九)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内外贸的信贷支持,依托内外贸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创新金融产品,加强金融服务。

(二十)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贸易政策与产业、金融、科技等政策融合,统筹优化各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十一)鼓励开展先行先试。支持结合地方特色和重点产业,聚焦内外贸一体化的特定领域、特定环节开展试点,率先在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方面探索创新。

(二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推广“外语+职业技能”等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

符合本意见和我市其他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政策。国家和省有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本意见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至2026年7月20日。

解读机关:杭州市商务局

解 读 人:李峻金 0571-85257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