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杭州老字号创新发展,根据《杭州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老字号的工作相关要求,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商流通规发〔2023〕6号)、《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浙商务联发〔2023〕41号),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杭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传承与发展杭州老字号,提升杭州老字号品牌价值,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范杭州老字号的认定和管理。
三、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
《办法》分总体原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标识使用、动态管理、其他,共六版块内容。
(一)明确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杭州老字号定义。明确杭州老字号是经依法认定、创立时间较早、杭州地域文化特征鲜明并且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字号。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商标也可参照《办法》申报杭州老字号。
二是明确认定条件。从字号/商标和市场主体两个维度分别明确标准。字号/商标方面,明确创立或准予注册时起已满40年等条件。市场主体方面,明确主营业务连续经营10年(含)以上等要求。此外,按照认定管理工作要求,围绕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两个维度细化形成评分指标,为杭州老字号创建提供量化依据,为老字号传承发展指明方向。该评价指标还在完善过程中。
三是明确认定程序。明确杭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法定程序,即公告发布、材料申报、初步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作出决定、颁发证书。
(二)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部门联动。由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园林文物局组织开展杭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在指标制订、专家评审、名录公布、定期复核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
二是规范使用。明确杭州老字号标识使用样式、使用范围和使用场景,进一步规范杭州老字号标识的使用,提高杭州老字号的含金量。
三是动态调整。建立杭州老字号“日常管理+年度评估+定期复核”管理机制,根据市场主体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信息变更、行政处罚、违法失信行为等情形,针对性提出变更管理、约谈整改、暂停权益、移出名录等四项具体措施,以及每三年进行复核的具体要求。
四、适用对象
面向居民生活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主体。
五、制定依据
根据《杭州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制定。
六、有关注意事项
杭州老字号需同时满足字号或商标创立或准予注册时起已满40年和市场主体主营业务在杭州连续经营满10年(含)以上两条基础条件。
七、关键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的老字号,是指经依法认定、创立时间较早、杭州地域文化特征鲜明并且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字号。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商标参照《办法》执行。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园林文物局进行解释。
政策解读联系人:消费促进处 吴木海 0571-8525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