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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2-12-1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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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15 访问次数:

一、目的依据

规范市级储备粮(含市级储备成品粮和市级储备食用油)轮换行为,保证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浙江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储备粮数质量要求

储备粮包含原粮、成品粮、食用油。其中原粮为小麦、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粳稻谷、大豆、玉米等;成品粮为晚粳米;食用油为散装菜籽油、大豆油和预包装食用油等。

品质要求:轮入的市级储备粮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其中质量等级原粮应达到国标中等(含)以上;菜籽油四级(含)以上、大豆油国标三级(含)以上;成品粮、预包装食用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和省、市对储备粮质量另有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储存年限:原粮(按收获年度起算)一般为早稻谷 2-3 年、晚籼稻谷和粳稻谷 1-3 年、小麦 3-5 年、玉米 1-3年、大豆1-2 年。散装食用油一般为1-2年。成品粮、预包装食用油须在保质期内储存。

三、轮换规模及方式

市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规模应当根据库存储备粮质量指标状况、储存年限以及当年粮食供求情况和市场调控需要确定。正常情况下,均衡安排储备粮轮换,原粮年度轮换量掌握在市级储备粮规模的三分之一左右;散装食用油年度轮换量掌握在市级储备油总规模的二分之一左右;包装食用油轮换每年不少于1次;成品粮年度轮换量掌握在成品粮储备规模的1到2倍之间。

每年11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建议方案,轮换出库采用公开竞价销售、加工转化等方式进行。市级储备粮轮换补库采用政策性粮食收购、市外订单收购、委托收购、公开竞价招标采购、加工转化、进口等方式进行。

四、职责分工

(一)杭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对市级储备粮轮换行为和数量、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杭州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做好资金保障。

(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负责市级储备粮轮出的销货款回笼和补库贷款发放,并对发放的市级储备粮贷款进行信贷监管。

(四)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的轮换,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并接受市粮食物资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的信贷监管。

解读机关:杭州市商务局   

解 读 人:吴 健  0571-8525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