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04/2023-003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4-27 发文字号: 杭商务〔2023〕76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商务局 统一编号: ZJAC21-2023-0003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政策解读 政策图文解读 意见收集
《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3-04-27 访问次数:

《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我局于2022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听证栏目(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4550.html)进行公示征集意见和建议,收到意见和建议7条,其中采纳4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2条。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1

城西科创大走廊声势浩大;城东电商大走廊雏形初具;抓工作要有导引有阵地,建议市政府链接九堡下沙临平,发挥下沙大学城每年30万毕业生的优势,通过政府助推,真正喊响‘城东电商大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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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参照深圳市做法  http://www.sz.gov.cn/szzt2010/yqfk2020/szzxd/zczy/zcwj/fgzc/content/post_9820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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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强力支持电商实体实现拥抱发展!粘性互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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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政策非常好,希望能够尽快兑现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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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议对保民生稳就业的企业给予对口补助。比如对于年度就业人员数量稳定的企业,给予当年度所交纳社保、公积金总额一定比例的补贴;当年度就业人员数量增长的,增长部分给予额外的奖励,以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

未采纳

《若干意见》重点在于优化电商生态,推动电商企业正向成长。建议对保民生稳就业的企业涉及面更广,在稳就业政策方面体现更为合理。

6

对于规模化的电商平台,初达到100亿交易规模外,年度交易额增长的给予额外奖励,以支持平台消费的高质量发展。

未采纳

《若干意见》鼓励电商平台做大做强,一方面是通过政策为平台企业的做大做强设定了目标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当电商平台交易规模达到100亿元,基本已进入良性循环发展中,因此将该条政策设为一次性奖励。

7

关于“鼓励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大“中的”年交易额100亿以上"或“年营业收入突破2000万元、且近三年平均增速在30%以上”的申请限制非常不合理。  大企业不差钱,不急缺这奖励,就算没奖励,大企业自身也有使命和足够的动力去做大做强;  中小企业要做大要很大投入,费率都会比大企业高,更需要奖励和资助!!且近三年平均增速在30%的要求是有点高

部分采纳

近三年平均增速调整为20%。市本级政策是导向性政策,目前设置的条件是大多数电商平台、电商企业还没有达到但通过努力发展可以达到的。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建议各区、县(市)根据市本级政策,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